二、项目名称:凤凰镇综治监控(三年)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有限公司 | ******MA20X4FP1F | 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湖科创园华昌路10号G4幢第三层 | 96(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凤凰镇综治监控(三年)租赁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服务期:验收完成后开始服务周期,服务期3年(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强、朱燕娟、徐学飞、姚振红、张剑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人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即100万元内1.5%,100~500万元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也即41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凤凰镇金谷路9号
联系人:张倩雅
联系电话:******9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9幢B1305室
联系人:徐晓燕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燕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