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街道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部分内容作如下补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4 商务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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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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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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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为10%(含)-11.9%(含)(******元(含)-******元(不含))的为好;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8.0%(含)-10%(不含)(******元(含)-******元(不含))的为较好;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元(含)-******元(不含))的为一般; 其他的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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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统一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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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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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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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为10%(含)-11.9%(含)(******元(含)-******元(含))的为好;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8.0%(含)-10%(不含)(******元(含)-******元(不含))的为较好;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元(含)-******元(不含))的为一般; 其他的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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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办事处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