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光财竞争性磋商-2025-37-1 | ******中学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 | ******.31 | ******.31 | 是 | ******.31 |
5.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3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七、 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磋商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的“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招标文件。
6、监督部门:
******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