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建设项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一期)
发布时间:2025-07-03 15:19:1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宜宾市翠屏区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建设项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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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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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翠发改批(2025)83号、翠发改批(2025)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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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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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拟对宜宾市翠屏区4A级景区流杯池的丞相祠(1900㎡)和翠屏山景区的哪吒行宫(2200㎡)******消防安防设施、智慧管理系统及索道维护等基础设施提档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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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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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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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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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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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04 00:00至2025-07-0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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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04 00:00至2025-07-0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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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要求: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二、拟任人员要求:1、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须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2、专职技术人员(2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3、以上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可供验证的最近连续6个月可供验证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可供验证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3)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房建,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4)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提供任职资格文件)(5)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或模糊不清的,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注: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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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老师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