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7号)******农村局《关于印发咸阳市2025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2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我县2025年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公开征集申报。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二、实施内容: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
三、项目资金及支持环节:
(一)项目资金:中央资金6万元,省级资金15万元,共计21万元。
(二)项目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可用于项目主体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设备。
四、申报主体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023年以来已经承担财政该类项目,本年度不予支持。
五、公示时间: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请有意愿申报的合作社于公示期间申报,以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形式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李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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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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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合作社2025年生产经营单行材料;
2、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4年底的财务报表;
4、土地确权证或备案后超过5年的流转备案合同;
5、自行记账证据(比如会计证和日常账目照片或代理记账证据)
6、章程全文;
7、其他各种制度上墙照片;
8、成员大会记录。(县级需对各种制度正文审核,符合合作社实际情况。)
9、部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照片或复印件;
10、采用先进生产技术的佐证;(用此次奖补资金支持后达到也可以,比如购置北斗监控设备以支持社会化服务,GPS不可以);
11、成员账户;(成员账户需详细记录每个成员的资金信息,要体现按盈余返还或拿出成员大会通过的不分配盈余的证据)
12、部分社员证照片;
13、理事长个人征信记录;
14、合作社纳税信用等级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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