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公安数据大脑及全息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前端感知设备(高点)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公安数据大脑及全息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清批审【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河县公安数据大脑及全息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前端感知设备(高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清河县公安数据大脑及全息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前端感知设备(高点) 2.1.2建设地点:邢台市清河县。 2.1.3建设内容:清河县域内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含智能球型摄像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标段划分:/。 2.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与小微企业10%的价格扣除。(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公安系统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贰级及以上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5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模式。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明标部分)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00:00至2025年7月10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4.4、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 4.6、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7、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5.1、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具体操作请参照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投标人操作手册”。 5.2、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5.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高冬兴 03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长江西街 地址:邢台市盛世公馆7-105 联系人:潘秀焕 联系人:高冬兴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
|||||||
【关闭窗口】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