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 粵环函[2017]194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乐昌市金岭四路年产1万吨耐磨钢球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3)项目类别:C3391黑色金属铸造
(4)项目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本单******有限公司乐昌市金岭四路年产1万吨耐磨钢球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耐磨钢球10000吨。
************有限公司乐昌市金岭四路年产******有限公司乐昌市金岭四路年产1万吨耐磨钢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租赁闲置车间建设厂房、仓库及办公楼等,建设钢球生产线。项目用地总面积约2200m”。项目劳动定员18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20天,每天两班,一班八小时,员工在厂区吃饭不住宿。
******有限公司乐昌市金岭四路年产1万吨耐磨钢球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年产量约为8000吨钢球一期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
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平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04日至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