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五、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履约验收
3.1 本项目******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
3.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5?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后,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 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 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 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 中标人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中标人交货的凭证, 不作为中标人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中标人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中标人仍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3.6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1-3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和设备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