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委员会采购“团结奋斗 致敬坚守”送温暖活动慰问物品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25-ZC-0907
二、项目内容
******医院全体工会会员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预计采购数量:950人(具体按照慰问当月人数计算),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单人预算金额
¥200.00/人(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每人)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0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
4.磋商文件售价:¥100.00/本。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地铁站店)三楼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地铁站店)三楼会议室。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医院
2.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
3. 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十、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02
4.联 系 人:耿雪、谢薇
5.电子邮箱:******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300200
2.电子邮箱:******
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服务热线:
(1)磋商文件咨询 招投标部 022-******-813
(2)财务往来咨询 财 务 部 0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2
十二、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信息发布
1.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附件:项目需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