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犍为县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路灯采购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犍为县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路灯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犍发改项目审【2025】1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其他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详见清单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犍发改项目审【2025】1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犍为县。
2.2 项目内容:主要包含灯杆及安装等相关工作内容。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清单及方案的全部内容(包括设备、税金、安装、
运输、基坑开挖、地面以上安装;含路面恢复,电源敷设等)。
2.4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交货及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
货、 安装、调试、现场培训及试运行工作(因甲方点位原因或不可抗力
除外)。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服务中心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农村局
联系电话: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人民政府
地 址: ******人民政府
邮 编: 614404
联 系 人: 赵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 2 号 5 层 9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罗老师
项目负责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0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511123-04-01-60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