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乡村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源县乡村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泾源县******管理局以泾审批发〔2025〕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乡镇综治中心改造提升
香水镇、新民乡、泾河源镇、兴盛乡、黄花乡、六盘山镇、大湾乡综治中心门头制作,服务柜台制作,大厅形象墙,门窗改造,更换铝塑板背景墙,上墙制度牌,粉刷墙面,电动幕布安装等工程。
2、99个村/社区视频调度系统改造提升
99个村/社区各新装视频会议摄像终端、视频会议终端、电动卷帘背景墙,完善配套办公家具,电子设备安装,户外LED宣传彩屏安装,可视化视频调度系统搭建。
2.2建设地点:泾源县7个乡(镇)和99个行政村(社区)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以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泾源县乡村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乡镇综治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泾源县乡村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电子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具备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日08:00至2025年7月9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3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泾源县 | 地址: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7楼 |
邮政编码:756400 | 邮政编码:756000 |
联系人:于辉 | 联系人:段艳、潘秋霞、高雅娜 |
电话:****** | 电话:******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泾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954-******。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