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坦镇分水村“山野茶饮”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各投标人:
因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中公示信息有误。本项目变更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柯坦镇分水村“山野茶饮”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002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开标日期:2025年7月1日
柯坦镇分水村“山野茶饮”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蚌埠市五河县淮畔明珠小区D3幢;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33号;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4号(自编A2栋)803房、804房、805房、806房(仅限办公)
投标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万零玖仟陆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街道(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山西路交汇处亿天中芯大厦A座6层;贵州省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启迪贵安数字小镇3号楼
投标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壹万贰仟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人民路26号
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