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中心电动三轮车充电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KGK-202507-16;
项目名称:******管理中心电动三轮车充电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707,04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07,040.00元;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台) | 单价(元/台/月) | 总价(元) | 备注 |
1 | 电动三轮保洁车 | 351 | 120 | 505,440.00 | 每台车提供的电池数量(块):1 |
2 | 电动三轮路面清扫车 | 30 | 560 | 201,600.00 | 每台车提供的电池数量(块):2 |
合计 | 707,040.00 | / |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电动三轮车(包括351台电动三轮保洁车和30台电动三轮路面清扫车)提供充电服务。采购人只负责支付充电服务费用,标准为:每台电动三轮保洁车提供一块充电电池,每月服务费最高限制单价为120元/台/月,费用总计不得超过505,440.00元;每台电动三轮路面清扫车需提供两块充电电池,每月服务费最高限制单价为560元/台/月,费用总计不得超过201,600.00元。预算总金额不得超过707,040.00元。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充电设备及充电电池需由中标人建设和提供;
服务期限:1年,自中标人交付充电柜及充电电池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开始时间需由采购人、中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在采购人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标准、中标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但总年限不超过三年。服务期内,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采购人不再具有电动三轮车充电服务需求的,书面通知中标人后,服务期终止,采购人无需额外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标准:1、中标人需提供24小时充电服务。
2、服务期内,如遇设备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充电服务的,中标人应在1-3个小时内到现场组织维修,满足采购人电动三轮车正常充电的需求。
3、中标人需配备充电服务的相关技术人员,定期对充电柜及电池进行检查维护及保养。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需要,不定期为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免费提供充电电池使用安全规范培训。
4、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建设地点、建设周期,履行充电柜及充电电池的建设、交付义务及售后服务,保证相关单证、文件真实有效,确保所供的充电柜、充电电池具备国家法定或使用说明书承诺使用期限内持续正常使用性能。
5、中标人保证其提供的充电柜、充电电池等来源合法,不涉及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任何权利纠纷;
服务地点:充电柜位置建设需满足采购人充电需求,且中标人需完成充电柜及电池的建设及调试工作,如充电柜点位置发生变更,供应商应免费负责迁移。充电柜建设具体点位详见商务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依托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 721号)支持申请“政采合同贷”政策;“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张经理0431-******;柯经理043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宽财字【2023】21号文件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的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2开标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5.投标文件开标方式: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手动公布投标报价信息,投标人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投标报价信息;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媒介: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同步推送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