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公寓楼5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DCG25027
项目名称:******法院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66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66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信息软件开发服务 | 1.00 | 432300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4323 |
2 | 等保测评服务 | 1.00 | 34300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343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 2025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公寓楼51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电子邮箱:******)。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银行账号:************68 。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公寓楼5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公寓楼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网站: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法院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联系方法: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联信财富广场B3公寓楼515室
联系方式:小缪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缪
电 话:******
日期: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