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综合运动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学综合运动场EPC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中学综合运动场用地面积为22238.81平方米(约合33.36 亩),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7人制足球场1块,足球场人造草坪约 4200平方米,运动场及篮排球场内环沟约 900 米,基层硬化11500平方米,塑胶跑道建设约 3300 平方米,建设硅PU 篮球场约2500 平方米,硅 PU 排球场约 1296 平方米,铅球场约 382 平方米,建设羽毛球场约 389 平方米,跳高场约 405 平方米;建挡土墙 600立方米,新建室外踏步174.57 平方米,透水混凝土地面 1419.02 平方米。二期:新建看台 630.51 平方米(约 1056坐),新建室外踏步 187.67平方米,新建挡墙 3568.17立方米,新建植草砖停车位 673.32 平方米,沥青路面约 1246.37平方米,绿化面积 1466.21平方米。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04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23时59分,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体育局 | 经办人: | 鲁世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沈朝举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学综合运动场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1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25 09:00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镇康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29.3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中学综合运动场用地面积为22238.81平方米(约合33.36 亩),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7人制足球场1块,足球场人造草坪约 4200平方米,运动场及篮排球场内环沟约 900 米,基层硬化11500平方米,塑胶跑道建设约 3300 平方米,建设硅PU 篮球场约2500 平方米,硅 PU 排球场约 1296 平方米,铅球场约 382 平方米,建设羽毛球场约 389 平方米,跳高场约 405 平方米;建挡土墙 600立方米,新建室外踏步174.57 平方米,透水混凝土地面 1419.02 平方米。二期:新建看台 630.51 平方米(约 1056坐),新建室外踏步 187.67平方米,新建挡墙 3568.17立方米,新建植草砖停车位 673.32 平方米,沥青路面约 1246.37平方米,绿化面积 1466.21平方米。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中学。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必须满足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如设计负责人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2)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工程拟派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标准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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