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数据产业服务平台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组织******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数据产业服务平台项目(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XCCG(FZ)******
2.最高限价:详见《标的一览表》。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及磋商文件第五章。
4.信用记录,适用于本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5.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条件: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①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审核通过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在该平台上查询结果的完整页面打印件或截图;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7月02日起至2025年07月0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07月15日下午15:00,******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公告期限
8.1 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招标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ebpubservice.cn/、(2)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ygcg.fjcqjy.com上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
10.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三高路152号海通广场1号楼9层
电 话:0591-****** 联系人:陈工
11.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
联系人:王程、卢鸿敏
联系电话:0591-******
附1:账户信息
磋商文件购买及磋商保证金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
******银行:******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
帐号:******8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用途:***)”。 |
附2: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福州市仓山区数据产业服务平台项目(设计) | 1项 | 800000.00 | 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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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下浮50%计算,签约时暂以13635.88万元为设计费计费基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为400.0601万元,其它设计收费为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工作量按40%计取。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304.8万元+(566.8万元-304.8万元)/(20000万元-10000万元)*(13635.88万元-10000万元)=400.0601万元 则工程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工作量40%*(1-下浮幅度50%)=400.0601万元*1.0*1.0*1.0*40%*(1-50%)=800120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费最高限价为80万元,因此该项目最高限价取整为80万元。 最终设计费计费基数以工程费用的结算审核价为计费基数,调整设计费,但结算设计费应不高于80万元,若结算设计费高于80万元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