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25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标段(湖田、白鸡、金鸡、石洞、跃进(黄桥镇)、长塘)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洞口县2025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标段(湖田、白鸡、金鸡、石洞、跃进(黄桥镇)、长塘)于2025年06月3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
更正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洞口县2025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本公司代理第四标段:洞口县2025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四标段(光冲、烟家冲、光荣、石灰窑、付叶塘、新南冲);各投标人只能对洞口县 2025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中的:第一标段(银坪、范塘、过路塘、侯家塘、连塘、芦毛塘、莫冲)、第二标段(湖田、白鸡、金鸡、石洞、跃进(黄桥镇)、长塘)、第三标段(新塘、梓木(可风)、梓木(岩泉)、燕塘、张家冲、水果里)、第四标段(光冲、烟家冲、光荣、石灰窑、付叶塘、新南冲)、第五标段(旺冲、龙眼井、樟巴塘、长栗冲、黑木蔸、岩塘(竹市镇)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对 2个或 2 个以上的标段进行投标的招标人将认定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投标。】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现修改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洞口县2025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各投标人只能对洞口县 2025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中的:第一标段(银坪、范塘、过路塘、侯家塘、连塘、芦毛塘、莫冲)、第二标段(湖田、白鸡、金鸡、石洞、跃进(黄桥镇)、长塘)、第三标段(新塘、梓木(可风)、梓木(岩泉)、燕塘、张家冲、水果里)、第四标段(光冲、烟家冲、光荣、石灰窑、付叶塘、新南冲)、第五标段(旺冲、龙眼井、樟巴塘、长栗冲、黑木蔸、岩塘(竹市镇)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对 2个或 2 个以上的标段进行投标的招标人将认定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投标。】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更正事项二、原招标文件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事项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5“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条款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现修改为: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10 %
更正事项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现修改为:本合同工程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10%。
更正事项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4.7.2 补充:因承包人原因或变更人员原因(包括职务变动、辞职、调离原工作单位、长期疾病等)引起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项目法人同意变更时,应分别按照 2 、 2、 2 万元人民币/次/人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现修改为:4.7.2 补充:因承包人原因或变更人员原因(包括职务变动、辞职、调离原工作单位、长期疾病等)引起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项目法人同意变更时,应分别按照 0.2 、 0.2、 0.2 万元人民币/次/人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更正事项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现修改为:承包人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并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
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的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力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分摊到合同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必要的协助。
更正事项七、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补充)
承包人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数量: 份。”
现修改为: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数量: 6 份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涉及相关内容的,做相应修改,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人:******事务中心
地 址:湖南省******水利局
联系人:张映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雅苑国际22楼
项目负责人:祝特
项目组其他成员:钟启张钰
电 话:******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水利局
地 址:******街道双洲路118号二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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