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未检一站式办案工作区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5ZB-LTJC-167
项目名称:未检一站式办案工作区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9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检一站式办案工作区装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银行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注:财******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2023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
(3)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务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供应商需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另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胶装,封袋标注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文件签收,由监标人查验密封情况并记录,开标后交磋商小组,作为评审的辅助资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线下递交文件时间:同开标时间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C座2502室; 邮箱:******。
- 供应商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第六条“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提前做好线上开标准备。
- 本项目磋商在采购系统线上进行,供应商需自行了解系统磋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未按流程操作或无法联系以及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磋商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其投标无效。
- 中小企业: ①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工业划型标准判定,并承担责任。如判定原则与第六章及附件格式不一致的,以此为准。②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与采购文件第三章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不一致,将对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企业规模,按声明函中的资料进行复核,供应商应接受复核的结果,如无法复核,这不视为中小企业。
- 补充说明: 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磋商后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弃标须知:
根据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检察院[174]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政和路7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
联系方式:******转8003/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茜 陈先锋 邱荷婷
电话:******转8003/8005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