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炼村老年活动中心工程 已由******办事处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自筹,招标人为 ******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大炼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大炼村老年活动中心工程,工程造价132644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大炼村老年活动中心工程,工程造价132644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范围: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2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故确定为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2644元;下浮率:8%,;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②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书面结案证明材料。④被纳入整改名单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⑤根据闽建筑〔2022〕3 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26 日08:00:00至2025年 12 月 2 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永安市******有限公司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5年 12 月 11 日9:3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6.4. ******有限公司
******银行永安支行
银行账号: 3505 0164 6007 0000 211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11 日9: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包干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委员会
地址: 永安市大炼村村部19号 ,邮编: 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林德华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永安市南山路2号13栋3楼 ,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 ,传真: /
联系人:小王 。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512-******、******
服务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埔岭路66号413室
联系电话:0598-******、******
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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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户子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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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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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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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3505 0164 6007 0000 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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