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邵阳市******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邵市发改农〔2022〕242号、邵市发改农〔2024〕1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全县12个乡镇及土桥农场管理区,以儒林、茅坪、西岩、金紫乡及长安营为项目重点区域。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全县13个乡镇(场)进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即EPC)方式,按照项目内容与初步设计方案对本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工期和验收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5.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5.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 23日修正版);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提供******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的规定配备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在中标后按要求进行人员配备。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6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农村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南省城步县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 |
地 址: |
长沙市雨花区香莲路517号弘阳万侯府1栋5楼 |
联系人: |
肖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徐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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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
李琴、丁军、向武 |
电话: |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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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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