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康复院区中心花园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康复院区中心花园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NDZ-2025-03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592413.56元
最高限价:592413.56元
5、采购需求
******医院康复院区中心花园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新建花池、广场铺装、景观小品及装修等。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建设地点:洛宁县;
(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8)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0)工期:30日历天;
(11)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同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格式自拟)。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响应人需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回复报名登记表及磋商文件费用通知,响应人填写登记表并附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登记表需于开标日随响应文件提交);代理机构确认资料齐全后发放磋商文件电子版,若未及时回复可电话咨询并关注邮箱动态,逾期或资料不全将视为无效报名。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3号楼3单元25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3号楼3单元25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