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黄石市阳新县太子镇港泉村及樟铺村土地开发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6 15:07|******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黄石开发区|阅读次数: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6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黄石市阳新县太子镇港泉村及樟铺村土地开发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06-2025-00252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MSD-HS-******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06-2025-00252 3、项目名称:2025年度黄石市阳新县太子镇港泉村及樟铺村土地开发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160.01(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148.62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8、工期: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15、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文件
(三)项目预算:160.01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48.62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人民政府
联系人姓名:黄林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安达路18号东山新村小区4号楼一单元
项目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