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咸安区永安特色农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 XAZX-202503QT-******1 (招标编号) 咸安区永安特色农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已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查看。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导入最新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2日24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 9日9时00分。
4.计划开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16日。
5.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计划发布澄清通知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3日。
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1.1(4)本合同设计费最高限价修改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捌仟肆佰元。
7.因招标公告无法修改,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有关“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计划开工时间”未进行修改,本条时间以上述延期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5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