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春湖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索道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LYZJSG2025-044-037
1.招标条件
六春湖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索道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1-330825-04-01-182809,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业主为******体育局,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六春湖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索道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六春湖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索道工程总承包(EPC),主要新建索道两条,包含山上至山下索道约 3562m(暂定 A 段索道)、山上至六春湖山顶索道约 1470m(暂定 B段 索道)。其中,A 段索道上站位于山上滑雪场片区 1 号雪具大厅,溪毛线以西,大渔村以东,索底标高约 1319.55m,下站位于山下主题娱乐片区酒店北侧,溪毛线以北,崩头处,索底标高约为 415.15m,线路差约 904.40m;B段 索道上站位于六春湖山顶星空露营基地,桃源尖以北处,索底标高约为 1381.0m,下站位于山上滑雪场片区 1 号雪具大厅,溪毛线以西,大渔村以东,索底标高约 1310.9m,线路高差约 70.1m(具体内容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以及明确实施的范围为准),建设地点:龙游县庙下乡。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非标准设备设计、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编制、组织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具体见发包人要求),主要施工内容:新建索道两条,包含山上至山下索道约 3562m(暂定 A 段索道)、山上至六春湖山顶索道约 1470m(暂定 B段 索道)及索道设备混凝土基础浇筑、索道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详见招标清单。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本项目审定概算价23469.87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6594.9391万元,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控制价17347.4422万元,其中设计费(含详勘)134.1915万元,设备购置费及安装 14110.6421万元,建安工程费2848.8716万元(含暂列金450万元),总承包服务费及其他253.7370万元。
2.3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3.1设计要求:设计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的设计并完成图纸审查。
2.3.2施工要求:从现场签发开工令起39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直至通过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移交并办理完毕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整体移交。
2.4其他:/。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非联合体的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满足以下资质满足“(1)、(2)”或满足“(1)、(3)”: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载人索道)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非联合体的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满足以下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客运架空索道”,并包括“脱挂抱索器索道”的内容)。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内注明各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的专业资质及对应所承担的专业工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①对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②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a、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原件扫描件;
b、原项目负责人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扫描件。
3.11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资格要求 | 到位时间要求 |
一 | ★项目负责人 | 1 |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全程驻场服务 |
二 | 设计人员 | 9 | / | /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
2 | ★结构设计人员 | 1 |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结构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3 | ★建筑设计人员 | 1 | 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4 | 电气工程设计人员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5 | 系统、设备工程设计人员 | 1 | 设备工程类或系统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或交通安全设施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6 | 安全设计人员 | 1 | 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7 | 环保设计人员 | 1 | 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8 | 勘察人员 | 1 | 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9 | 设计代表 | 1 |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按项目进度或业主要求驻场服务 |
三 | 施工人员 | 7 | / | 全过程驻场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建造师需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全过程驻场 |
2 | ★设备安装负责人 | 1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操作证客运索道安装S1证书。建造师需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
3 | 施工员 | 1 | 具有有效期内相对应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 |
4 | ★安全员 | 1 | 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5 | 质量员 | 1 | 具有有效期内相对应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 |
6 | 材料员 | 1 | 具有有效期内相对应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 |
7 | 资料员 | 1 | 具有有效期内相对应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 |
注:以上带★号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由牵头设计单位委派,提供以上岗位人员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有二维码的网上下载件或有社保单位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按住建部“建市【2015】20号”文件,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包括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负责制)予以认定]。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投标时无需填写,可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经招标人审批后派驻,须提供签订合同之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退休聘用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务合同,但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配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及实际情况,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所在企业劳动合同佐证,均予认可)。并提供以上岗位******委员会出具的职称证书都认可)或上岗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签章附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人员须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拟派,施工人员须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拟派。 |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浙江省以外施工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按规定办理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 5.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地 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
邮政编码:324400
电 话:******
******建设局
地 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
邮政编码:324400
电 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
地址:******街道清廉路26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街道清影南路2号龙游世贸城9号楼2324、2325、2342、2343号 |
联系人:许先生 |
电话:****** |
电子邮箱:****** |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