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委员会
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利用户外带屏亭体进行户外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利用长春市智能报刊亭(LED屏幕)播放中韩示范区宣传片。供应商负责宣传片的拍摄、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吉报融媒拥有长春市100%的报刊亭资源,******有限公司是独家运营长春市内的报刊亭及广告业务的被授权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34号原中共长春市委党校5号楼106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李保信,工作单位:******电视台,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姓名:周艳杰,工作单位:省委网信办,职称:主任编辑;
姓名:赵乃政,工作单位:吉林日报社,职称:高级记者。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公示期结束视为无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委员会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电话:0431-******(潘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电话:0431-******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洪岩)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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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87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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