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管理局
项目名称:******管理局采购太湖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燃气专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管理局采购太湖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燃气专项)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针对已建成太湖县主城区约 68.88 公里,监测其中 16.06km 较大风险、17 公里一般风险燃气管网及相邻地下空间,安装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130 套,并将选择主城区范围内的40处燃气阀门井纳入一期监测范围。覆盖太湖县建成区 18.3 平方公里,约 33.06 公里燃气管网,开展燃气、相邻地下空间等数据建模工作。构建燃气专项应用模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需要与安徽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对接,进行数据交互与共享,满足省市县系统使用和监管要求。项目建成后,遵循省级数据接入标准,按照统一的数据对接方式和接入规范,形成省市县平台上下贯通、实时交互、运行高效的城市安全监测体系。
(2)本项目包含城市生命线监测感知网(燃气安全监测物联网)、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燃气专项)、城市生命线应用软件系统(复用市级)、城市生命线基础支撑系统(复用拓展)和城市生命线运营服务(燃气专项)等内容,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在安全、保密等方面的需求具有特殊性。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的通知******************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在城市生命线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使用唯一主体,拥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的相关核心专利和专有技术,涉及本项目相关建设内容。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2号楼201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6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管理局
联系地址:太湖县晋湖路392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采管办
联系地址:太湖县龙山路 315 号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5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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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认证专家意见(公示)(1).pdf (2.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