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2024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自治旗2024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已由******人民政府以鄂政字[2025]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
建设规模: 17.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控制价(万元) | 工期或服务期(日历天) |
F************001001 | 鄂伦春自治旗2024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 建设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协助建设单位按程序进行项目策划、前期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各参建方的招标及合同监督工作、办理开工许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及处理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及质量安全问题、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工程决算及竣工档案的相关材料、进行工程全过程项目质量、安全、合同、工程计量、内业资料、财务等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承担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处理合同纠纷、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及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造价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对设计概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报告、进行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处理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及其他造价控制、竣工结算的编制、竣工决算、跟踪审计和竣工审计),其他要求(对设计、开工、检查、各类会议,隐蔽工程、竣工验收等过程中的档案保存,设计、开工、检查、各类会议,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等过程中节点需要照片和影像资料等必要情况做专题材料留存。直至服务结束按照档案类型分类15日内全部移交给招标方)。其中不包括中介超市项目招标代理事宜。具体服务范围以合同内规定为准。 | 482.5 | 37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农业、电力工程其中任意两项。
③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④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本项目的相关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本单位的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是指: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一级)、注册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建造师(一级)、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注册道路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⑤ 技术负责人:具备与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⑥ 项目团队:拟需要现场专业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不少于1名水土保持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不少于2名水利中级工程师;不少于1名测绘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不少于1名市政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不少于1名咨询师;不少于1名造价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8人(本项目的相关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财务资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未出具2024年财务状况投标人可以出具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各种财务报表(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或相关专业的技术服务项目(相关业绩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人员:投标人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项目情况自行增加各专业人员及相关证书。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注: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如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监督部门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服务中心
地 址: 鄂伦春自治旗
联 系 人: 刘威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 邢先生
电 话: ******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