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昆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张浦镇十三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有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1、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金额由996.2567万元调整为995.6997万元;
2、第2章投标人须知2.4最高投标限价由996.2567万元调整为995.6997万元;
3、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工期:420天;
4、第2章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中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增加专项信用报告;
5、第三章 评标办法2.1评标入围条件(初步评审)中资格评审标准:增加专项信用报告。
特此澄清,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清单、编制说明、图纸、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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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