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繁昌区易涝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工程(经开区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120SL25SG0111(任务书编号:FS******250058号) | |
标段名称 | 繁昌区易涝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工程(经开区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120SL25SG0111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委员会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横山社区银河大道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3 座 3 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世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02日 09:15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08 | |
项目负责人 | 崔增欣 | |
证书编号:新************ | ||
资质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新扩北区中水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水库大坝坝基淘金洞处理项目(施工) 加分业绩: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水库大坝坝基淘金洞处理项目(施工);兵团第十四师新建225团水利工程场外调节池工程(施工) | |
规定公示的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张强 证书名称和编号: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师(中级) Z2020XL****** 业绩:发展新和、沙雅产业园引、输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五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64 | |
项目负责人
| 张利军 | |
证书编号:沪************ | ||
资质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奉贤区庄行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吕桥村、东风村等治理单元)河道整治工程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闵开发西区工农河河道整治工程 加分业绩:闵开发西区工农河河道整治工程;冬涟河(方竹路-绿丽港)及绿丽港(人民塘随塘河-冬涟河)建设工程 | |
规定公示的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蔡晓东 证书名称和编号: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21C****** 业绩:张家浜(马家浜-黄泥沟路)河道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87 | |
项目负责人
| 孙炳国 | |
证书编号:鲁************ | ||
资质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临沂市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第二批)郯城片区施工20标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青岛市大沽河堤防工程(莱西市)二期第九标段 加分业绩:青岛市大沽河堤防工程(莱西市)二期第九标段;青岛市白马河下游水源建设及防洪二期工程 | |
规定公示的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孙志强 证书名称和编号:水利工程工程师职称(中级)鲁************ 业绩:临沂市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第二批)郯城片区施工20标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协议; ******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协议;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资格业绩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网页截图; ******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或分包意向协议; ******有限公司:安全员未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方法一 2.K:0.2 ************有限公司 4.基准价:******.60元(不含******.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暂列金)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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