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黔南州平塘县金盆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原招标文件正文中“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采用综合下浮率报价。3.2.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现场踏勘情况、答疑文件、依照贵州省“2016”版相关计价定额及有关配套文件,并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3.2.3投标人只需在投标函中报出下浮率即可,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报价书。”修改为:“3.2 投标报价3.2. 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其他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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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