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鞍山市千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5-04-15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311-00004 二 、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61号 中标(成交)金额:433,620(元) 评审总得分:88.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负责招聘所需人员,且必须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原则上保证现有人员工作连续性、稳定性。如所需岗位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则招聘的派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目前区本级编外用工人员约730人。 服务要求:1.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招聘所需岗位人员,并负责与所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 3.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办理,人事代理,财务报表,保障派遣人员的权益、节假日福利待遇。 4.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所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用人岗位。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采购人可随时提出更换,由供应商重新派遣。 5.供应商保证所派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财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6. 供应商应主动化解、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纠纷,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责任和事故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时间内),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7.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所招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令甲方满意,可续签,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签订合同后,于2025年5月1日履约执行。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庆玲、杨楠、李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鞍山市千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政府1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博昊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3.31未审)QSCG2025C001-1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证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