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留置中心海城市分中心 (海城管理区)物业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JH25-210300-03573-001-001
二、合同名称: 鞍山市留置中心海城市分中心 (海城管理区)物业服务续签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5-210300-03573
四、项目名称: 鞍山市留置中心海城市分中心 (海城管理区)物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71号
联系方式: ******244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20号(鞍山人才园1号楼三层310-4房间)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本项目地点在海城市兴海大街195号,两栋建筑物,其中独立单体两层楼房一栋,租赁住宿宾馆一栋4层,物业服务面积约4550平。认真做好物业******消防设施、供暖设施******消防维护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做好日常值班、巡查、交接班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同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履约要求: 依法依规:物业服务工作必须************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后,供应商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同时在财政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崔海涛 郑际琛 赵晓墨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