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5-80 |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滨河路挡土墙及金牛山路星荟公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巩财磋商采购-2025-80-1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 ******有限公司 | 巩义市滨河路东森海玉波苑商务楼6楼 | 3,49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5.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巩义市滨河路挡土墙及金牛山路星荟公园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 90日历天 | 庞金辉 | 豫******9205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武红色、张四海、刘昌浩(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 |
| 收费金额:36,9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2.定标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街道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办事处 |
| ******街道青龙大道173号 |
| 联系人:刘昌浩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层1624号 |
| 联系人:王曼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曼 |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
排序表.doc
巩义市滨河路挡土墙及金牛山路星荟公园项目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