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特色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
补遗通知01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米易县特色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修改为: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二、招标文件已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