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受******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询比******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XJ31FW20250001
******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项目
1.3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造价机构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
1.6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7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9万元(含税价格)
四、公告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2025年4月21日13:00
意向供应商签到时间:2025年4月21日13:00-13:30
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4月21日14:00
五、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要求:
5.1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2意向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3意向供应商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意向供应商需有过至少一例相关类似工作业绩;【提供合同首末页、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或付款凭证))复印件)】。
5.5意向供应商不得为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5.6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8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9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13意向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证明材料产生任何不良后果,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 日-2025年4月 日登录******/,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响应保证金
7.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7.2 响应保证金金额: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
7.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065678
税号:******MA182D4H76
开户行:******有限公司南关支行
行号:******0777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ccpreccg@163.com。
八、采购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3时30分,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8.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代理机构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 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重要提示:
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采购人可依次选择评分次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处理且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cpr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新开大街277号207号房
联 系 人:梅傲雪
电 话:******
代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