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医养结合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7-2025-0007-02-01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医养结合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作出如下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35元。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35(元) 房建费用:人工费¥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7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35元。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35(元) 房建费用:人工费¥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5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其他补充内容(二)作出如下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3 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每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须按下列规定的金额计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详见附件1。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3 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每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须按下列规定的金额计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详见附件1澄清版。 |
3、工程量清单以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中最新上传的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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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