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青年人才驿站旨在帮助青年人才在星城筑梦、追梦、圆梦为宗旨,以解决青年人才“住宿难、求职难、融入难”的问题为目标,以提供给来长沙求职创业的青年人才免费住宿、就业创业指导、城市融入等相关服务为基本手段。通过建设线上线下的青年人才服务载体,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丰富服务举措,吸引外地青年人才留长发展。
二、相关标准:为进一步落实打造“青年创业友好型城市”,全力支持青年人才“背上双肩包”安心来长沙创业,拟打造一个优质站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短期住宿、岗位推荐、就业辅导等服务,不断吸引青年人才来长留长,长沙青年人才驿站(芙蓉区新站)拟配套15套房源共30个床位,单套房间不超过175元/套/晚(不含早餐),年度预算不超过958125.00元,总预算不超过******元(175元/套/晚*15套房源*365天=958125.00元/年,两年合计******.00元),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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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服务内容:
1、?地理位置
1.1位于芙蓉区范围,成熟热门商圈内,交通便利,位于主干道旁,附近有公交站、地铁站,周边人流量大;
******医院、公共文化设施等,靠近产业聚集区或商务办公区;
2、?酒店主体
2.1建筑醒目,辨识度高,酒店大门朝向主干道;
2.2产权明晰无纠纷,自有或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的,剩余租期至少2年以上; ?
2.3总房间数量不少于 40 间;
2.4酒店设施设备齐全,配备有可供青年学子进行交流学习的会议室,有配套的投影设施等;
3、?住宿服务
3.1提供15间双人标准间,共30个床位。
3.2提供有线电视、WIFI、热水等配套设施。
3.3明确专人或团队负责沟通对接。
4、?青年之家建设
中标人须提供一处公共共享空间开设青年之家,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5、?软装设计施工
在酒店外立面、大堂、前台、电梯、走廊过道、房间等区域内提供可进行软装布置的墙体。?
五、服务要求
1、住宿服务
1.1按酒店其他同类客房标准配置或提供相应物品,不提供任何需要收费的一次性物品;
1.2按酒店其他同类客房标准提供卫生保洁等服务。
1.3按酒店其他同类住客标准提供各项免费服务。
1.4为入住群体提供人身、财产等安全保证。
2、中标人需拟派不少于 2 名项目管理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管理及安排,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入住情况等。 青年人才驿站的管理人员应配备擅长策划与承办活动、沟通交流和贴心服务的管理团队;配有专兼职人员开展青年人才服务,负责联谊联络和人才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驿站的日常运行管理。
4、中标人须配合在酒店外立面进行户外招牌安装,并配合在大堂、前台、电梯、走廊过道、房间墙壁、楼梯间等区域进行软装布置。在醒目位置悬挂使用统一的标识牌子。
5、中标人须承担 1 名工作人员(驿站管理员)的工作午餐。
6、中标人须确保站点内部管理规范,有相应的技防设备、专职的安保和服务人员,能提供24小时优质高效的入住服务,并按要求及时对分配入住青年人才进行入住登记和反馈。
7、确保在入住旺季能提供不少于协议最大房源数的50%用于驿站青年人才住宿。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人才驿站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中标人酒店
2、付款方式:
******委员会(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根据中标人所报房间单价,结合实际入住情况,按季度据实结算,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年度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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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1、住宿服务
1.1按酒店其他同类客房标准配置或提供相应物品,不提供任何需要收费的一次性物品;
1.2按酒店其他同类客房标准提供卫生保洁等服务。
1.3按酒店其他同类住客标准提供各项免费服务。
1.4为入住群体提供人身、财产等安全保证。
2、中标人需拟派不少于 2 名项目管理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管理及安排,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入住情况等。 青年人才驿站的管理人员应配备擅长策划与承办活动、沟通交流和贴心服务的管理团队;配有专兼职人员开展青年人才服务,负责联谊联络和人才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驿站的日常运行管理。
4、中标人须配合在酒店外立面进行户外招牌安装,并配合在大堂、前台、电梯、走廊过道、房间墙壁、楼梯间等区域进行软装布置。在醒目位置悬挂使用统一的标识牌子。
5、中标人须承担 1 名工作人员(驿站管理员)的工作午餐。
6、中标人须确保站点内部管理规范,有相应的技防设备、专职的安保和服务人员,能提供24小时优质高效的入住服务,并按要求及时对分配入住青年人才进行入住登记和反馈。
7、确保在入住旺季能提供不少于协议最大房源数的50%用于驿站青年人才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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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3、验收方式:
3.1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简易验收,每季度均应验收合格后按实支付款项。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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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因中标人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