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信息
| 发布区域 | 大现渠村 | ||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大现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大现渠村 | ||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洇溜镇大现渠村村北铁路南13.5亩果园经营权和11亩林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6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流转标的占地总面积约24.5亩,其中果园地13.5亩、林地11亩。本次流转标的内分布的点状设施用地不在本次流转计算租金范围内,该点状设施用地面积约5亩,供受让方无偿使用到202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受让方不得违规使用土地,无偿使用期限届满,如村集体对外流转该点状设施用地,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该点状设施用地地上附着房屋8间约为190平方米、围墙长约500米,系村委会集体所有,受让方须自行与村集体协商地上附着物使用、补偿等事宜。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 2、出租标的只能作为林业、养殖业,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年,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4、合同期满再次流转标的时原承租人未受让,地上如有新建附着物可与原承租项目一同对外流转出租,地上新建附着物出租收入归原承租人,项目涉及其他所有收入归村集体,如未成交则由原承租人于90天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地上附着物则无偿归村集体所有,如给村集体造成损失,需照价赔偿。 5、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6、竞价保证金:200000元。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7、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则,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标的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公开流转 | ||
| 转出用途 | 林业、养殖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银行 | ******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