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1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规划占地144.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日光温室:新建日光温室19栋,总建筑面积41688平方米,总种植面积22759平方米(87.6米*18米3座,91.2米*18米1座,94.8米*18米1座,105.6米*18米4座,112.8米*18米1座,141.6米*18米1座,148.8米*18米8座);2.道路工程:铺设砂石路4747.35平方米;3.水利工程:铺设D30U型排水渠691米;4.电气工程:安装1台250kVA变压器;5.附属工程:新建9.9平方米室内缓冲间19座,边坡修整、室外场地土方平整及室内外水、电安装。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和兴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1#-7#日光温室,其中1#日光温室长91.2m,建筑面积1641.6平方米;2#-4#温室长148.8m,单栋建筑面积2678.4平方米;5#温室长141.6m,建筑面积2548.8平方米;6#温室长112.8m,建筑面积2030.4平方米;7#温室长87.6m,建筑面积1576.8平方米。配套外网工程及基础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8#-19#日光温室,其中8#、14#日光温室长87.6m,单栋建筑面积1576.8平方米;9#-13#温室长148.8m,单栋建筑面积2678.4平方米;15#温室长94.8m,建筑面积1706.4平方米;16#-19#温室长105.6m,单栋建筑面积1900.8平方米。配套外网工程及基础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政府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创业东街002号
联 系 人:杨生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城区开发区气象局大院7#楼1-401室
联 系 人:王明明
电 话:181******
2025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