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谈判编号:WXZBZC—TC2025【131】号
2.项目名称:******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800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
5.最高限价:4800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采购有创呼吸机2台,具体详见采购明细表;
6.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质保期3年(以项目通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成交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6.4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开具发票,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运行正常1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设备正常运行2年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6.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6服务要求
6.6.1售后服务
6.6.1.1 质量保修期:保证售出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按采购和合同要求的供货时间,免费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产品型号及参数与谈判文件相符;质保期最低为三年,终身维修。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6.6.1.2 同一货物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必须予以更换新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产品。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卖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2)小时内修复,特殊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或厂家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天内修复。
6.6.1.3 如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报价方的设备,报价方应协助解决。
6.6.1.4 如设备数量、规格或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非全新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最短时间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
6.6.2到货要求
6.6.2.1 到货要求:项目生效后用户指定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6.6.2.2成交单位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有关保养所需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等)。
6.6.2.3成交单位负责项目产品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
6.6.2.4成交单位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产品、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6.6.2.5 采购人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因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现场须进行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代表准时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
②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谈判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③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供应商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3.2本项目的供应商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进行报名登记,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可提供邮寄,邮寄费1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六、公告期限
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旦发生下述行为,供应商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联 系 人:付工
联系方式: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