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6063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长招采公字【2025】024号-A |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不见面开标) | ****** | ****** | 是 | ****** |
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4、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投标人具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受理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第1、2条。
******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联系电话:0374-******。
(5)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7点30分
3.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512-******、0374-******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