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包装纸盒、纸箱等高端包装制品10000万平方米生产项目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13#、14#厂房
******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6600平方米。购置自动烫金模切机1台、高效切纸机1台、自动重压深压纹清废模切机1台、平压平自动清废模切机1台、全自动停回转式不停机网印机1台、切纸机1台、全自动高速水性覆膜机1台、全自动滚筒式起沟机1台、多功能高速开槽机2台、金铁牛压痕机2台、全自动糊盒机1台、皮壳机1台等设备,以瓦楞纸、白卡纸、灰板纸、金银卡纸、牛皮纸、铜版纸、白乳胶、无溶剂聚氨酯覆膜胶、预涂膜、丝印油墨等为原辅料,建成后形成年产包装纸盒、纸箱等高端包装制品10000万平方米生产规模。
******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接管涟水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覆膜废气、丝印及固化废气、糊盒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其中覆膜废气、丝印及固化废气采用垂帘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糊盒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覆膜、丝印、糊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排放限值; 危废仓库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与覆膜及丝印废气合并排放后取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3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覆膜机、网印机、模切机、开槽机、起沟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营运期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铝箔、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网版、生活垃圾等。其中废边角料、废铝箔、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网版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采用库房进行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废物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包装纸盒、纸箱等高端包装制品10000万平方米生产项目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13#、14#厂房
******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6600平方米。购置自动烫金模切机1台、高效切纸机1台、自动重压深压纹清废模切机1台、平压平自动清废模切机1台、全自动停回转式不停机网印机1台、切纸机1台、全自动高速水性覆膜机1台、全自动滚筒式起沟机1台、多功能高速开槽机2台、金铁牛压痕机2台、全自动糊盒机1台、皮壳机1台等设备,以瓦楞纸、白卡纸、灰板纸、金银卡纸、牛皮纸、铜版纸、白乳胶、无溶剂聚氨酯覆膜胶、预涂膜、丝印油墨等为原辅料,建成后形成年产包装纸盒、纸箱等高端包装制品10000万平方米生产规模。
******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接管涟水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覆膜废气、丝印及固化废气、糊盒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其中覆膜废气、丝印及固化废气采用垂帘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糊盒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覆膜、丝印、糊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排放限值; 危废仓库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与覆膜及丝印废气合并排放后取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3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覆膜机、网印机、模切机、开槽机、起沟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营运期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铝箔、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网版、生活垃圾等。其中废边角料、废铝箔、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网版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采用库房进行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废物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