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官镇桃翁路西侧、525 国道南侧地块商业项目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官镇桃翁路西侧、525 国道南侧地块商业项目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
2.2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2.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026年1月31日前完工,运营期2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优化设计方案并经招标人确认)。
2.4招标范围:盐官镇桃翁路西侧、525 国道南侧地块商业项目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照明系统、照明箱、开关电源、照明灯具及配套管线等配套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设计质量要求: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或电气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不分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 25日至2025年12月26日14: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及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中心(盐官镇世纪路4号原广电站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时00分。
5.4本项目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送到即可离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 地 址:海宁市合力大厦1幢24楼2408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7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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