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根据《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2024版)》(琼医保〔2025〕21号)、《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试行)》(琼医保〔2025〕199号)、《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试行)》(琼医保〔2025〕198号)文件精神******医院医疗技术的发展、维护医患共同权益的原则,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床位费(单人间)”等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9日
监督电话:0898-******
******医院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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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说明 |
计价单位 |
备案价格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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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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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单人间) |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单人病房及相关设施,可提供用于家属陪护、独立卫浴等需求的相关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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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未达到本条所列服务产出要求的单人间,收取床位费从严把握,或暂时按原政府指导价。 |
床位·日 |
600 |
不同房型配置价格标准如下:床位费(单人间一)380元、床位费(单人间二)280元、床位费(单人间三)1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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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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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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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无电梯的人力转运。医疗机构可自主定价。高层是指三楼及以上楼层。 |
公里 |
85元基础费,高层人力转运每层15元。 |
基础费用85元(含三楼层);三层以上无电梯的人力转运,每增加一层加收15元楼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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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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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费(远程会诊) |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方和受邀方医疗机构通过可视视频实时、同步交互的方式开展的远程会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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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受邀方医疗机构标准收费。 ************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准许开展的诊疗服务。 3.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
日 |
850 |
1.多学科会诊850元/日。单学科会诊按医师职称 人数方式计价,医师职称收费标准为:主任医师300元/日,副主任医师250元/日,主治医师200元/日。 2.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邀请方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向受邀方医疗机构提供病患临床及CR、DR、CT、MRI、心电等影像资料,由受邀方出具诊断报告的按协议价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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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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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服务费 |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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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计价单位“次·人”中的“人”是指每名专业人员。例如由1名医师、1名护理人员同时提供上门服务的,收费为“上门服务费”价格x2。 3.“上门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以质量安全为前提,为各类群体上门提供医疗服务,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 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即上门提供服务本身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适用本医疗服务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不再以“上门 某服务”的方式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对于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 |
次·人 |
170 |
1.上门服务费(急救出诊):急救出诊30元/次·人(如,由1名医师、1名护理人员共同提供上门服务,收费为30元×2)。 2.上门服务费(儋州市内):执行城区内上门服务170元/次·人,服务地点在5公里范围内的,免收交通费,超出5公里后,每公里加收5元。计价里程按服务人员从出发地至服务地点再返回出发地的往返总里程计算,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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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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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底功能手法治疗费 |
通过手法等方式改善盆底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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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半小时后每增加10分钟加收,根据平均治疗时长设置每日费用封顶线。 2.采用电、磁等各种物理方法进行盆底功能治疗的,统一按照“物理治疗”类立项指南的相关项目收费。 |
半小时 |
118 |
半小时后每增加10分钟加收15元,每日治疗时长不超过1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6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