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711-00636
二 、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体育馆南里15号
中标(成交)金额:1,166,000(元)
评审总得分:87.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51(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国家、辽宁省关于“零碳园区”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依托园区资源禀赋、基础设施配套及现状,为实施“零碳园区”提供技术服务,编制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等。
服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至通过专家评审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价的30%;提交成果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价的60%;成果通过评审或采购人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剩余款项,即中标价的10%,不留尾款。 四、★服务需求: 根据国家、辽宁省关于“零碳园区”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依托园区资源禀赋、基础设施配套及现状,为实施“零碳园区”提供技术服务,编制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等。
服务时间:至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进行项目验收,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丽梅、刘承宇(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八五折,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87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国际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方式: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416-******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