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HIS、LIS系统运维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
公司名称: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瑞鑫时代大厦A座7楼、8楼。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HIS、LIS系统为采购人核心业务系统,其作用为承载日常医疗的信息数据传递及处理工作,是正常开展医疗救护工作的基础保障。采购人现有系统由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医院信息化建设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系统维护项目需对系统进行需求改造、BUG修复、软件升级、系统巡检等维保服务,因信息系统采购时软件著作权仍属于原软件开发商,如更换供应商,无法确保与现有信息系统的高耦合度、强稳定性、软件修改高效性,保证业务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综上,为避免系统故障引发的各类问题,鉴于基础信息系统的复杂性******医院各业务流程稳定性方面,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唯一性。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给采购单位采购联系人或纪检监察室。
六、联系方式:
******医院
项目采购联系人:喻先生,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池河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