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202506FJ-******1
一、招标概况
******中学提升工程(第二期)食堂整体改造项目工程>于 <2025年06月13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04日>在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阳开标二室>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04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中学>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3300> | <******.5900> | <******.00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45> | <45> | <45>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刘志军> | <王蒙> | <余成建>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8827> | <鄂******3036> | <鄂******6249>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05日>至 <2025年07月08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学> 地址:<崇阳县天城镇电力大道新一中;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石牌岭路与工大路交汇处龙湖天玺第10幢9层(8)商号房-1> 联系人:<陈工>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住建大厦9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5>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