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校园环境巡检需求和响应速度,拟采购三排6座电动车1辆,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服务中心校园环境巡检电瓶车采购统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项目要求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交付、调试及验收。
2、质保期:整体质保不少于5年。
3、付款:货到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95%,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剩余款项,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整,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公告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单位须在2025年3月25************图书馆804,邮寄请用顺丰快递。
五、评标办法
一次性报价,综合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六、联系人及方式
******办公室:古老师,联系电话:******。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投标人须具有电动车辆生产或销售资质,投标人需提供电动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投标代表
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投标方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文件所投标的必须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项目相符;
(3)投标文件包含经济标、技术标和业绩标合并装订一册,投标文件三份,必须包装并密封。
(4)投标文件需提供标书扫描电子版(U盘)三份,与纸质标书一起密封。
5.填写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下列要求:所报投标价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产品;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在涂改处进行签章。
6.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不清楚的,请咨询何老师,联系电话:******
7.投标时投标文件三份。每份标书请独立包装,并加盖公章,且务必在标书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
******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