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办事窗口
邮编:01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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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巴彦淖尔市丹勒格郭勒沟河流治理工程 | 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巴音宝力格嘎查 | ******服务中心 | ******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184.96万元,环保投资1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规整治理1.66km。 | 项目属于河道治理工程,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对弃土暂时堆放场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包括在临时堆土场四周采用装土编织袋进行拦挡防止水土流失,采区苫盖等措施;待工程施工完成后将生产区的设施全部拆除,并清除所有的建筑垃圾、杂物及废弃物,按照原地类植被进行生态恢复。 2、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收集于沉淀池内,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卫生间,施工结束后清运至附近乡镇污水处理厂。 3、在开挖集中区、施工场区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苫盖措施;工程应选择在非汛期分段进行。 4、施工运输优化安排施工车流量,运输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施工机械选用噪声较低、振动小、能耗小的环保型设备,减少噪声。 5、本工程产生弃土全部运至河道左岸1处土方临时堆场暂存,采取临时苫盖措施,后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建材、包装袋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