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博兴县宏晟新型建材厂年产1.2万立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万立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
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吕艺镇寨韩村北320米处
建设单位:博兴县宏晟新型建材厂
建设内容:博兴县宏晟新型建材厂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吕艺镇寨韩村北320米处,2018年博兴县宏晟新型建材厂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1.2万立方米水泥预制件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吕艺镇寨韩村北320米处。由于博兴县宏晟新型建材厂2018年投资建成项目后市场环境不景气,故未进行正式投产且一直闲置,2025年10月,我公司决定重新启动项目进行正常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9000m2,建筑面积8925m2,主要建设1座生产车间,采用钢结构,建筑面积8925m2,购置安装洗沙机、配料机、搅拌机、预制件成型机等设备,主要以水泥、沙子、石子、炉渣等为原料,进行檩条、盖板、衬砌板、过木等水泥预制件生产,投产后可年产水泥预制件12000立方米。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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